Living Cultural Realty

2006年12月29日星期五

勿让标价过高成教训

        许多地产入市标价过高,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


        1, 怕吃亏,总是担心售价低于价值,这是最为普遍的心理现象;

        2, 想象会遇到个“傻”买主。有的卖主有过“上当”经历,相信同样也会有人再来“傻”一回;

        3, 住了几年,对该地产有些感情,总看着它比别的地产好;

        4, “钓鱼”心态。不急着出售,高价悬市,愿者上钩;

        5, 不了解市场,不相信经纪人,更不参考《估价报告》;

        6, 主观臆断。不从市场角度考虑,总是从卖主自身的年龄、职业、收入、家境、售房目的、将要买其它商品所需金额等非市场角度考虑;

        7, 投机心理。

        “过高”是一个相对概念。笔者认为70万以下的地产高于市值的3%以上的标价为“偏高”,5%以上为“过高”。

        许多索价“过高”卖主连他们自己都不相信会在“过高”价位上成交。

        即使在卖方市场中,标价过高的房子也会在市场上卖不出去,更何况现在的房市降温情况。买方通常会研究房市,做更多的了解,许多买家基本上可以定位目标房价格。买主们对房价的合理性很敏感,在经纪人的帮助下,对比的方法很方便,对比的结果也接近准确,他们很容易将定价过高的房子遴选出来,排除出去。

        买方一般都预先设定地产价格幅度。价格过高,部分买方会认为该房超出了他们的预设范围,光顾机会就很少。

        标价过高的房子会让价格合理的卖家“抢走”潜在的买家。使前者滞留期拉长,失去初上市时的新奇性,成为“陈货”,还易让买家怀疑前者的房子有瑕疵。

        一些卖主似乎认为:连续降价是合理的销售策略。其实不然,现行房市条件下,多数卖主竞争少数买主,调整价格往往上演“马后炮”。

        经纪人的目光偏爱盯着市场上新上市的合理价位地产,花时间去了解它们的特点,以提高成交率。同时极易忽略过高价位、滞市时间长的地产。卖主虽然几经降价,但由于它不是新上市地产而遭到经纪人或者买主的忽略,这种情况概率很大。降价后的地产除了MLS等电子媒体可以及时反映外,平面媒体的广告更变一般都有个时间差的问题。就是这个时间差,会使卖家失去很多机会。

        显而易见,价位过高的地产在市时间越长,卖主的财务压力越大。如果卖主以出售一处地产为前提再买另一处地产,或者必须搬到外州,或者在债务人自售宽限期内未售出等情况发生,令人绝望的“卖主末期综合症”或会发作,许多卖家被迫接受非常低的出价。

        上市正确定价是非常关键的。否则,“降价策略”就会变成高成本运作过程,甚至是令人羞愧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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