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ing Cultural Realty

2007年8月24日星期五

自标地界无法律效力

        我两年前在Miller Place买的房,地有一亩多,大部分是树林,我自己清理了由邻居一方倒向我一方的树,还建了简易篱笆作为相邻地界,为建篱笆我还砍了些树。没想到邻居认为我建的篱笆伸到他的地界内了,还说我砍了他的树,要求我拆除篱笆,赔偿被砍的树。我经过仔细丈量,确信我建的篱笆没有越界,砍的也是我这一方的树。根据我的丈量结果,我还发现邻居的车道占了我的地,为此我也向邻居提出改正的要求。不料,邻居认为我标的地标无效,还要告我。

        请问我自己标地标不行吗?我有什么好方法解决纠纷?

        姚笠

        你自己标相邻地界,不行。这是一个情节简单的小事,应该尽量协商解决,否则就要闹到法庭。说是情节简单,是因为地界不清;说是小事一桩,是因为只要雇请勘验公司把地界标出来就一目了然了。这种纠纷情况通常发生在有图纸,没有具体地标的邻里间。

        你应该与邻居协商,首先将地界标清楚,这是解决你和邻居纠纷的关键点。在这个前提下,谁侵占了谁的地,谁砍了谁的树,篱笆是不是建到别人的土地上,就都一目了然了。就是告到法庭,法官也得从此处下手。

        纠纷开始出在你这一方。通过你自己的“仔细丈量”做出的地标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是无效的。往往不被邻里认可,反而容易使邻居因此产生误会甚至纠纷。别说普通人,就是专业人士在自己家的地产上所作的“自我丈量”都是无效的。

        做住宅地标标帜的工作,不仅是无利害关系第三人的行为,更是具有专业能力且经政府核准并经政府授权的公司行为。其行为结果具有公信力,公平度极高,公正性极强,它也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证据作用。

        你自己做的“地标”,先不论它的误差率高低与否,设备是否先进,操作过程多么认真,甚至与专业公司的地标结果纹丝不差,但行为本身难脱不公平、不公正的嫌疑,被视为“利益冲突”行为,在法律意义上也不具有证据的作用。作者不怀疑你的测量水准,仅对你的行为本身提出质疑。

        你大概是为了节约雇请勘验公司的成本。因为一般人都会认为自己有图纸,标个地标很容易,无须雇请专业公司,自己也能干。但凡涉及邻里关系,标地标的行为还就得雇请专业公司来做,你做的就是不行。雇请专业公司这个成本与闹到法庭相比要小得多。

        待把地标标出来后,在此之前谁砍了谁的树,谁把篱笆扎错了位置,谁的车道占了谁的地就都一清二楚了。就单纯的赔偿数额问题仍然可以协商解决,可以比照当地时价;如果互有侵害,也可以部分或全部折抵。

        在地标清楚以后,如果是邻居的树过去倒到你的地产上,你的清理费用理应由邻居支付;如果你过去把篱笆扎到人家的地上,你也得拆除,并恢复原状;如果你过去砍了人家的树,也要赔偿;如果邻居的车道确实占了你的地,你有权要求邻居退还、恢复原状、并按照占用时间计算索要一定的赔偿金。

        邻里关系是屋主很重要的居住环境的内容部分。遇到邻里纠纷,要尽量协商解决,该吃亏时就吃亏,用吃些亏作为成本换取邻里尊重的收益,得到相安无事的居住环境,使你的精力集中投放到你的工作和生活上,这比你与邻居闹到法庭所耗的精力和金钱要划算得多。而居住环境的内容也是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如果处理不好,最终会影响你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就有人因处理不好邻里关系,对继续为邻十分厌倦,甚至搬走。

        总之,与邻居协商雇请专业公司标出地标在先,按实际损害赔偿在后。既就是闹到法院也不过如此。但由于国家公权机构介入和雇佣律师参与,其纠纷解决之成本就大相径庭了。诉讼成本高于调解成本,调解成本高于仲裁成本。在邻居诉你之前,你还可以请律师从中调解,也可以请仲裁机构仲裁;既就是告到法庭,还可以争取达成庭外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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