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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8日星期六

石溪不法出租正被逼出(十)

        (上接九)这是一个本不该发生的错误,这也是个政府制造的错误。往好里想,不知道是由于疏忽大意的制造还是轻信可以避免严重后果的制造;往坏里想,不知道是故意放任这种错误结果的发生还是希望这种错误结果的发生?总之,就像是任由水管往一个大鱼缸内慢慢注水,也明明预见水溢缸洞的那天就是缸鱼外溢的时刻,但就是不动手关掉水龙头!今天在缸鱼窒息后,所有与鱼关联的人都在付出代价!
图为政治家网站首页横幅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天堂镇的社会情况分析预测和监督系统在以往至少十年里出了问题,政府的短视和放任错误发展是客观存在的,政府在矛盾不激化前也是得过且过的,政府在矛盾激化时出面干预,扮演救火队时所缺少的自责和忏悔更是一目了然!
        历史已经过去,纠错已成当务之急。SBCH的一些草根居民在今年选举前多次公开酝酿和游说,要把能为镇民办事的人选为新镇长!这对现任镇长和竞选人都是压力和机会。
        看客不难看出,SBCH只对借政府之手驱赶不法使用地产的投资人感兴趣,而对政府的历史责任充耳不闻,三缄其口。这大概或是统一战线策略的考虑,或是难以追究历史责任的缘故,或是眼下清场的事情高于一切!
        SBCH的“反击不法出租住宅”(Fighting illegal rented homes in residential neighborhoods)的单一主旨,到了镇政府那里就把“反击”二字换成了“打击”(Crack down),政府成了主角,体现了两股力量的合流。政府对内对外都太需要一次猛烈的行动来证明自己。与其说是猛烈地纠正错误,倒不如说是无奈的选择。
        检查住宅内部是获取直接不法使用证据的主要方法。镇政府规定,凡是申请出租许可的房东,必须接受政府检查人员的不定期入室检查,否则房东的租赁申请就不能获准。因此,大部分被查处的不法使用住宅都是通过这个方法。举一个被查处的例子,政府检查人员进入82 Krispin Ln. 的两层殖民式位于死胡同的住宅,发现有 9 个大学学生住在 7 个卧室里,卧室都上有锁,整个前院都被改建成可以停放多辆小车的场地。
        在宪政多党民主国家,一直以来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无论是联邦还是地方,这都是对同一个事物的两个不同观察的角度。百姓往往忽略政治家的目的,眼睛盯的是自身利益,谁实际地实现了草根的利益谁就可以获得草根的选票,这是通则,也是草根评判“好官”和“坏官”的分水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但如果在同一个判断下聚集的人多了,扯起同一面大旗,呼喊同一个口号,其力量就不可小觑,任何党派或者政府都不可能不顾忌。时下的SBCH就是这样一个组织。
        房东举证风险很高。上文提及这个“构成与传统家庭功能相当”的举证责任指定给了房东(屋主),而不是政府。小心!这规定既给了房东机会,也给房东设有陷阱。
          如果房东誓言举证能满足“构成与传统家庭功能相当”的特征,而且也经得住政府的复查,获得租赁许可的机会还是有的。这里既像是设定了让房东担保的意思,又像是给房客设置了一个合租的出路。
        笔者认为,也应该把满足“构成与传统家庭功能相当”特征的举证责任设定给房客,因为房客是构成这个特征的主体,而房东不是。先有房客实际组合为“传统家庭功能”,后才有房东的举证。这个逻辑关系再简单不过了。政府把住宅主人设定为举证人的积极意义在于方便监督和管控。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如果房东举证不实,一经查出,除了被定性为“不法出租”,接受罚款,停止不法使用住宅以外,房东还可能被诉之法庭,为什么呢?因为房东涉嫌恶意伪证。这个风险对房东来说,确实很大。如没有确切的把握,就不要涉足其中。
        我在这里敬告华人房东们,在获得出租许可的前提下,要吗出租给一家庭,要吗出租给4人以下的房客。千万不要简单理解租给4人以上房客与“发誓”关联的“举证”就是个文件的活儿,签个字就可以租了。千万别以为这是个灰色地带,可左可右,甚至动心思贿赂检查人员,千万别拿发誓举证不当回事儿!还是那句老话,“钱可以不赚,法必须遵守。”
        镇政府这样修法的最终目的可以解读为在当地尽量减少独立住宅出租给学生的生意类型(按照 2013 年 3 28 日天堂镇代表戴维莫兰 David Moran 所说,镇政府的意图就是要消除这种生意形式。”)
  (下接十一)(未经作者同意不得以盈利目的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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